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犬貓檢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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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離檢疫舍收費標準
― 犬隔離費用 ―
10公斤以下:10,000元
(延長留置:1,500元/日)
10-20公斤:12,000元
(延長留置:1,800元/日)
20公斤以上:14,000元
(延長留置:2,000元/日)
含每日診察費
― 貓隔離費用 ―
每頭:10,000 元
(延長留置:1,500元/日)
含每日診察費
注意事項
1. 僅提供犬、貓各1種品牌飼料。
2. 如出現疾病狀況,在通知申請人後,逕送本院小動物內、外科就診。
3. 無提供洗澡及寵物美容服務。
4. 檢疫期間,檢疫動物造成的設備損壞須照本院修繕報價賠償。
檢疫流程
掛號、登記
於本院掛號室辦理檢疫動物之登記。
查核檢疫動物
查驗該晶片號碼、動物品種、年齡、性別、毛色、特徵等是否完全相符,並查核預防注射及旅運情形。
實施健康檢查
測量脈搏、呼吸、進行營養、結膜、外觀等理學檢查,登載健康檢查紀錄表。
動物移入隔離籠舍
檢疫籠舍依動物體型大小原則,由本院人員決定,除有特殊情況不得擅自更改。
與動物飼主溝通
進一步了解動物習性、既往病歷、最近健康狀況及需特別注意的事項。
每日例行之檢查
留檢期間每日固定時間檢查脈搏、呼吸,並注意食慾、精神、皮膚、結膜、糞尿等有無變化,填載於檢疫動物檢查紀錄表。
隔離檢疫期結束
隔離檢疫期滿由本院提報防檢局同意,並於本院掛號處繳費後方可領回犬貓,再由各縣市動物防疫單位持續追蹤6個月。
飼主須知
1. 留檢動物應由機場檢疫人員監視陪同,攜至本院離檢疫舍後施行檢疫。
2. 檢疫期間絕不可將動物帶出檢疫舍。
3. 檢疫期間每日餵食兩次, 如有特殊情況可告知檢疫獸醫師。
4. 於檢疫期間飼主如有自行提供留檢動物所需之慣用飲食、玩具或其他物品,應經檢疫獸醫師同意。
5. 探視時間須經機場檢疫官及本院檢疫獸醫師同意,並於至少二日前先行預約。
6. 探視時間為平日(上班日),且須配合本隔離檢疫舍作業情況調整。
7. 本檢疫舍不提供美容服務。
8. 本院隔離檢疫舍不收受任何禮物或禮金。
9. 提領動物需本人親自辦理,如為代顉,則需出具委託書。
10. 為了寵物的安全,請將疾病及特殊心理狀況於開始隔離前先詳細告知獸醫師。